衝突和問題
有人的地方自然會有衝突,人多的地方便有更多的衝突,中心不能避免,更可說是一種常態。日前中心發生了一件比較嚴重的衝突,全體上下的同事們都不得不正視和小心處理。話說中心常有大學社工系的學生來實習,他們的到來一般都有助我們照顧孩子,然而今次的衝突是由實習生和小孩而起……
事件是在我休班時發生的,實習生小田動手打中心的孩子小賴,小賴當然打他不過,心裡不服便從書包拿出小刀衝向小田,可幸被經驗老到的楊老師及時阻止,避免了一場流血事件。話說小田來中心實習已有個多月,表現尚算不錯。當日晚飯前,中心如常對小孩進行評估,評估後會按他們的表現發一些小零食作獎勵,當時小賴不守規舉,領零食時多次插隊,小田便不禁火光大罵小賴。小賴不服,以髒話回敬小田,並辱罵小田的母親,小田失去理智揮拳毆打小賴,後來便出現持械的場面。
事後我們得知原來小田的母親剛在日前離世,加上孩子們近來的頑劣早已令小田的忍耐達至沸點,小賴的辱罵觸碰到他的傷處,一時間情緒崩潰,不能自控。楊老師除了從小賴的手上奪去小刀,更把兩人分開冷靜了一會,並召集了當日值班的同事商量處理辦法,而我也正好在那時回到中心。
由於我是小賴的新個案老師(事緣有幾個同事剛辭職,我提早接收了他們的個案,小賴也是其中之一,這個容後再談),所以對這件事就更在意,也更有責任好好處理之。待二人冷靜過後,我和小賴談了兩句(當時他還未知道我是他的新個案老師),便帶他到辦公室和小田及其他同事面談。小賴是中心的走讀生,日間上學,夜間在中心過夜。他是中心的神偷,善於爆門開鎖(見〈小風波〉一文),同事說早前辦公室換鎖主要也是為了防避他。
中心一律嚴禁私藏利器,按照過去的做法,一但有小孩持械傷人,我們都會把他趕走,不會讓他再回中心,以保障其他小孩和同事的安全,聽說以前便有過幾次類似的案例。和小賴相處已有兩個月,我知道他只是頑皮和蠱惑,說不上可惡,也鮮有打鬥的紀錄,加上他是我的新個案(當日他的原個案老師休假不在),在情在理在公在私,我也希望保住他,不想就此把他趕出去。
猶幸是他在動刀前已被同事制伏,事件未有演變成流血衝突,所以除了一個同事外,其他同事基本上都和我有類似的看法,不想就此令小賴失去上學的機會,毀掉他的一生。在和小田談過後,他亦認為自己有做得不對的地方,所以我們便安排他們二人互相認錯,然後再商量懲處的方法。商量過後,同事們都接受了我的建議,讓我著手去辦,只是在商量的過程中,中心的很多問題也一一浮面,管理不善、制度失衡,還有部分同事的工作態度等等,都在這次臨時會議中爆發出來,平日私底下的牢騷變成公開的矛盾。
一件衝突事件引伸出許多問題,我們都深知道無法一時完全解決,由於我是小賴的個案老師,他的懲處和跟進自然由我負責。至於中心的問題,因為「老闆」要常常到處開會及工作,很多問題未必太了解,而我則是唯一一個日夜都留守中心的同事,既沒有勞資利益關係(我在這裡沒有拿一分錢),和他也同為香港人,所以同事們認為我最合適向他反映,所以這任務也落在我身上。
同事們的其中一個抱怨是中心對孩子們的管教和懲處欠缺一致的原則,所以我建議在翌日早上再和老闆及相關同事商量如何懲處小賴(當然還有小田),而事發當晚則讓我單獨和小賴好好談談,並開導一下他,預告他將要面對未知的處分。當晚我和小賴談了很久,也和他分享了一些我過去誤入歧途的往事,鼓勵他勇於面對和承擔後果,並在未來努力讀書及改正過來。小賴為事件深表後悔,也願意接受中心的任何懲罰。
翌日的會議,我們決定要小賴負責清洗全中心的廁所和鞋子(兩樣都真是惡臭難當!),為期一個月,並要寫一封承諾書,保證日後不再犯同類事情,否則便自行離開中心和不能繼續接受資助上學。為鄭重其事,當日我們召集了全體同事和小孩在操場集合,一方面要小賴公開向所有人認錯,另方面也要讓其他小孩知道事件的嚴重性,並要求他們在一天內把各樣私藏的違禁品交出或丟掉。另外,當日我們也一併處理另一個年紀較大和更討厭的小孩(其實他已經不小了,快十七歲),因為他在中心「騙吃騙住」多年,既不上學又不找工作,進出中心多次仍屢勸不改,早前更在外頭毒打另一個中心的小孩,所以為嚴懲處理,我們決定不能讓他留在中心,白天只可以在「外展點」(這是我們近來的新項目,日後再談)接受有限度的服務。
小孩的問題還好處理,然而成人和中心的問題卻不能一下子解決。我私底下和老闆談過好幾次,也給了一些建議,當中的細節便不在這兒多談,可是日後能否修正過來,看來還要好一段日子才能說準。世事便是這樣,常言道「有人的地方就有人的問題」,NGO或慈善團體當然也不能避免,有時我也不禁自問,我們成年人自己的問題也無法好好處理,到底我們是否真有資格和能力去好好管教我們眼中認為「有問題」的小朋友?對於中心的前景,我既不樂觀,亦不悲觀,成人的問題只好用成熟的方法慢慢解決,前提是不能和不會影響我們的服務和服務對象便好。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