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

快樂冬令營(一)


終於提起心肝補寫春節期間的冬令營,本來有點想放棄,但那次總算是中心的大型活動,而我且是營會的總負責人,所以還是想寫寫它,順便調劑一下近來的心情。(話說中心平靜了好幾天,可是近日又生了點麻煩,甚至是討厭的事,後話)

今年的冬令營,我們帶近三十個小朋友,包括入住中心的、住家舍的和在校寄宿的,去了玉溪市華寧縣的象鼻山莊七天。事前同事到了那邊視察環境(這邊叫踩點),得知我們會入住農家樂(當地人開辦的民宿,吃住一條龍,在這邊很流行),有機會品嘗地道農家菜,又可以行山、泡溫泉和游泳,聽起來很不錯。



(豐富但不太美味的農家菜,沒有做面部處理的是同事和大學生們)

話說我聯絡了十幾個本地大學生做義工,負責帶幾天集體遊戲,他們是我協助的另一間香港機構所資助的大學生。我覺得這做法很不錯,受助者,亦助人,一舉多得。唯一不好之處,可能就是我這個中間人,需要多做點工夫,這也說明了為何我會是今次活動的統籌。


(瘋狂遊戲之一,兩個住在家舍的小女生,一個強烈潑辣,一個非常聽話)

為期七日的營會,事前、期間和事後的工作都肯定不少,但那些悶人的瑣事便不提也罷,只說說一些有趣的事情。由於是一次大型活動,我們的小孩又異常頑皮,所以事前要和他們約法三章:第一,營前他們要有表現良好才可以參加;第二,營前營後要幫忙做些事情,例如收拾東西、照護年紀較小的孩子等;第三,營會期間不得犯事。

第一和第二點他們都算是做到了,幾個早前還在外頭流浪的小孩,都在事前一個月乖乖回到中心,爭取表現以參加。營前數天,我和小孩們在沃爾馬(wallmark)買了上千元的零食和獎品,看見他們興奮的樣子,就知道他們對冬令營有多期待。可是第三點嘛,那有這麼順利。出發前,我們就從小孩身上搜出了兩把小刀,以及十多個打火機;小冬更在出發前打了小紅一頓,差點被我們剝奪參加資格。營會期間,壽林趁小休時偷偷外出,拾了地上的煙頭來抽,氣得同事罰他不得游泳一次(小孩子超喜歡游泳,我們一共安排了四天次)。



(看他們游得多開心!)

然而這些都是小事,比較嚴重的是有五個小孩期間偷了商店的爆竹和魚雷,足有幾十枚之多(因為正值春節期間,大小商店都在賣這些玩意兒),事發後換來我們的火光和重罰。其中一種魚雷也可真利害,同事沒收後在河邊放了,魚雷掉在河裡爆出的水花,足有幾米之高!



(瘋狂遊戲之二,相中為五小偷的其中二人)

除了這些事情外,他們每天的表現基本上都是還可以的。日間我們不是和小孩子玩集體遊戲,就是爬山和游泳,晚上則不是看電影、唱卡拉ok,就是泡溫泉。同事們在孩子們入睡後外出夜宵,晚晚都吃過痛快(當地的野泥鰍和野黃鱔實在甜美),喝過半醉,順道輕鬆一下、消消日間的氣,說到底一連七天對著這些嘩鬼也真不好受。(待續......下回才是戲肉!)



(我們可真是「爬」山的哦!不要小看孩子們,他們爬得比大人們利害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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