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2日 星期六

兩件小事


阿哲,另一「關(懷)愛(滋病)」機構的員工,本身也是名感染者,在那邊工作已好幾年,經驗豐富,人又熱誠。阿哲女友小哲也是感染者,二人相戀多年,住在阿哲上班的地方附近。小哲多年來都沒有工作,生活開支全靠阿哲的收入,我和他倆不算很熟,但覺得他們過得挺滿足愉快的。

可惜好景不常,阿哲和新來的上司不咬弦,聽說對方想設法把阿哲迫走,然後改聘另一相熟的感染者。阿哲有服務病友的心,但現實卻無法令他如願,只好無奈夾被迫選擇離開。世事往往這麼殘醋,有錢人會鬥有錢人,但不等於弱勢社群不鬥弱勢社群(窮人、病人、小數族裔、邊綠人士、男人女人等等亦然)。

阿哲的身體狀況理想,大可從事其他行業,但他就是想繼續「關愛」工作,為同路人多做點事情,所以情願減少大截工資,轉投另一「關愛」項目任職。人工少了,生活自要有所調整,月前阿哲和小哲就搬到另一較細的單位租住。長遠來說,小哲可能要出來打工或找些外快幫補家用。有言道:「天助助人者」,但願他們的生活不至太困難,更祝他們日後相親相愛、生活愉快,阿哲繼續在工作中助人助己。

麗姐長了子宮瘤,急需動手術切除。本來只是小手術,但礙於感染者身分,問題就變得複雜。麗姐十分猶疑是否應向醫生表明身分。隱瞞的話,一來畢竟是動手術,即使感染他人的機會不高,但總會有風險和責任,二來入院後才被發現的話,非但手術做不成、費用討不回,更怕事情弄大令身分曝光。相反坦誠相告的話,據我們的經驗,院方肯定會用各種理由將你拒諸門外,例如把你轉介別處,又或者改口說不用做手術。

在內地,尤其是小市鎮,假如你得了這個病,若非病情危急又或者有錢有背景,否則大部分醫院都不會接收你(「小部分」有多少就不敢說了)。感染者有時要用上各種非常手段,例如找個中介醫生(但不可告知真相),又或者索性撒謊或撒賴,總之務求先入院,後發爛(動手術前才「出櫃」)。說發爛其實一點不誇張,在內地有時就是要這樣,正所謂要聲大兼夾惡,否則哪有人會理你,被拒治療甚至趕你出院也有之。不過這樣做就要有身分曝光的心理準備,有時更需要他人的協助,小至親朋或病人組織,大至驚動媒體甚或法律學者也不奇(按法理院方是不能因此拒絕接收病人的)。

說回麗姐的情況,她現在還有另一選擇,就是前往昆明一間願意接收愛滋病人的醫院治療。昆明始終是大城市,醫療系統比大理稍佳,不過這又要面對另外兩個問題。首要的考慮當然是錢,先不用說疹金和住院費,單單交通食宿就起碼要多花上千了。此外路途遙遠又無人照顧,對一個動完手術的病人來說肯定大有問題,萬一出了甚麼亂子就更麻煩了。

這樣不行,那樣又不行,一時之間麗姐亦拿不定主意。誰說歧視只是一種眼光或偏見(「視」?),病友們的故事就足以告訴全世界,是權利的逮奪、生活的剝削、有形的壓迫,是具體而又實在的壞東西。

本來只是兩件小事,但都因主角的身分變得矛盾和複雜。到底是世事本來這樣,定還是人將之弄成這樣?雞與雞蛋的問題,不好說,也說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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